本報記者 攝
  本報6月29日訊(記者 韓霄鵬)今天早上,市文明辦、公安、城管執法、園林4部門再次出手,對在泉池內游泳的李某某識別身份後,將處罰決定書送上門。
  記者從監控錄像看到,今晨5: 46,李某某和另外5人在黑虎泉泉池內游泳,其中一人還是女子。監控系統拍攝到的畫面顯示,李某某戴著泳帽和泳鏡,把一隻空桶帶到泉池邊。一番“潛泳”後,他攜帶水桶游至最中央的虎頭,將水桶清洗一下後裝滿泉水,又攜帶著水桶重新游上岸。當時,泉池四周打水、休閑的市民已經不少,泉池內“撲騰”的幾個人令畫面很不和諧(右上圖)。
  根據監控畫面,4部門很快確定,李某某是某高校職工,家住歷山路。8:10,執法人員趕至歷山路上的某住宅小區,敲門後,來開門的正是李某某。
  執法人員說:“6月29日早上,你到泉池游泳了嗎?”李某某說:“游了。”執法人員又稱:“你的行為違反了《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》第三十四條第三款之規定,現對你處以50元人民幣罰款。”李某某說:“我配合處罰。”隨後,城管執法人員向其下達了《當場處罰決定書》,對其進行了處罰(右中、下圖)。
  歷下區城管執法隊員介紹,經過20日以來的聯合執法行動,護城河及周邊泉池環境已經得到改善,整治行動得到大多數市民的贊同。接下來的一段時間,針對在泉池內洗澡、洗衣等行為,執法部門除了不定時突擊檢查外,還將採取入戶、到單位、到街道辦事處送達處罰決定書等多種方式,對違規者進行處罰。  (原標題:泉池游泳者家中接罰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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